一个修订版bitlicense,风险资本的老板弗莱德威尔逊的两点建议

By | 2015年3月29日

弗莱德。威尔逊(弗莱德威尔逊)纽约著名的风险资本家,LED通过Union Square Ventures威尔逊参加了比特币创业投资(非货币本身)。弗莱德是在货币的兴趣,因为他认为比特币将可能是金融和贸易协定全球互联网。

下面是分享一些想法,威尔逊在纽约州,他修订条例bitlicense。

关于修订版Bitlicense,风投大佬Fred Wilson的两大建议

在过去的一年,金融服务部纽约(nydfs)及其领袖本杰明Lawsky建立一套规则一直在尝试虚拟货币服务。他们称这些规程bitlicense”。

我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早在一月2014之前它是公共听证nydfs,是新规则的先锋。

虽然这些规定只适用于纽约企业的状态,寻找到每个国家的虚拟货币监管的其他,例如将bitlicense的先例,所以我们在考虑监管框架需要考虑到这些国家。

bitlicense规定的第一个版本公布于去年在参议院,nydfs共收到了3700多个监管的建议,在处理这些建议nydfs确实做了非常出色的工作,今年早些时候宣布bitlicense版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期间的二月下旬开始,在三月二十七日结束(北京时间三月二十八日)。

本文根据bitlicense法规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

细心简化bitlicense法规nydfs,降低他们的监督范围,但修订后的条例还存在两个基本而重要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是重复的情况,现有的监管要求。

在我谈论bitlicense法规不必要的重复规定,我想说的调节和初创企业和成长型公司之间的第一高速问题。

“对初创公司和高速成长型公司的监管,我们可以视为“创新”的一种税。”

我相信,美国经济和美国公民,这些初创公司和高速成长型公司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观点将是非常重要的,但最主要的原因,他们带来了很多重要的技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生活质量的提高,是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发动机。

初创公司和高速成长型公司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法律法规,也不能排除适用于所有其他商业法。但新技术的出现,我们应该看到它作为一个机会,根据审查和更新我们的法律和法规,使这些技术的好处和挑战。

和启动和高速成长型公司通常存在一个问题,不仅他们的资本和劳动力的规模无法承受大企业合规和监管标准。

因此,本公司将承担适应调节太大的压力,对他们的监管,我们可以看作是“创新”的税收。

监管的重复将是特别有害的监管负担,如果监管机构负责确保遵守法规的企业,我们不应该强迫企业遵守法律和法规的重复冗余。

尤其是状态之间的重复监管,在极端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做同一件事50次(每个国家各一次)。这些多余的监管负担,对于那些小的高成长型公司将巨大的痛苦。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提出两个建议bitlicense。一是反洗钱(AML)bitlicense法规要求。

虚拟货币交易和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联邦反洗钱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这是一件好事。法网(联邦反洗钱监管机构)在2013日的所有比特币公司明确提出了一项联邦标准。纽约和其他国家应该对这些虚拟货币的企业遵守联邦反洗钱法的要求,而不是国家之间遵守反洗钱法规重复。

第二bitlicense多余的规定是国家的现金转移(货币传输)法规,规章已经存在适用于所有的虚拟货币。在国家规定已经存在类似规定提到bitlicense,导致重复产生义务,最终在50个州的所有副本。

我想一个更好的结构,消除了nydfs虚拟货币业务的现金转移许可授权,在bitlicense根据纽约银行对实体的东西让步。

当然,纽约的金融服务部已为虚拟货币风险预防工作是值得称道的,他们努力构建规范和保护社会。

我相信,如果能解决的两nydfs冗余的规定,因此监管框架将虚拟货币供应商更好、更有效,它将是所有参与者的一个很伟大的事。

作者:弗莱德威尔逊http://avc.com/2015/03/comments-on-the-proposed-bitlicense-regulations/:
翻译:洒脱
稿源(翻译):巴比特信息(http://www.8btc.com/fred-wilson-bit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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